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創辦人馮賢賢 圖/報系資料圖 分享 facebook 司改國是會議重頭戲「檢察官定位」議案,今天上午在第三分組引發熱烈討論,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馮賢賢批評法務部捍衛檢察官的司法官定位不合邏輯,馮賢賢說,就像檢察官說法官是魚,檢察官不是魚,也不是鳥,為何檢察官說自己可以像魚一樣在水裏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常務董事廖英藏以醫師的角度表示,法官、檢察官都是同考同訓,以他民眾的角度觀察,司法官是一個資格,像醫師執照一樣,但分發後要做什麼,依照大家各自的志願,所以有各種專科醫師,「我認為檢察官絕對不是行政官」,人民在乎的是起訴標準是否一致、開庭有沒有很兇而已。台中地院法官賴恭利說,人民根本搞不清檢察官定位為司法官或行政官有多重要,很多人覺得司法警察和監獄也是司法系統的一環,司法改革會議應該要討論如何解決現在人民關心的問題。雙和醫院神經外科醫生劉恆維說,有問題的檢察官應該就是那幾個,就像人家的庸醫;醫師內部也知道就是哪幾位不好,所以應該要規範檢察官該怎麼做?要給他什麼保障?讓檢察官可以好好追訴犯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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